遼寧出台意見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
点播: 2020-07-01
原標題:我省出台意見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
為組織、引導、支持廣大律師積極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推進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省司法廳與省律師協會日前出台實施意見,倡導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於50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實施意見所稱公益法律服務,是指全省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的無償法律服務。
實施意見列出了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服務領域,鼓勵、引導律師為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公益法律服務﹔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為城鄉群眾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提供服務﹔參與公益性法治宣傳活動,擔任普法志願者、法治輔導員等﹔在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或者通過其他渠道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參與法治扶貧活動,到欠發達地區擔任志願律師﹔協助黨政機關開展信訪接待、涉法涉訴案件化解、重大突發案(事)件處置、城市管理執法等工作﹔提供公益性律師調解服務,志願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參與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公益服務﹔從事公益法律服務政策研究、立法論証、學術交流、人才培養等工作﹔為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提供贊助或者支持﹔從事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務。
實施意見提出,要突出服務重點,圍繞滿足群眾基本法律需求,優先為城鄉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提供公益法律服務,強化勞動、就業、社保、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法律服務,主動為脫貧攻堅、污染防治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服務。
在明確服務時限后,實施意見明確,律師從事公益法律服務應當依法依規,勤勉盡責,可以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對服務內容、方式、工作條件等進行約定,規范服務流程。
實施意見還就加強經費支持作出安排,要求各市司法局主動向本地區黨委、政府匯報律師公益法律服務開展情況及成效,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事項納入各級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爭取財政預算和資金支持,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有關單位組織律師無償服務時,一般應協調相應的工作經費,為律師提供適當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補貼。
(責編:王斯文、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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