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疫情防控警示台】南岔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决定的违法行为

点播: 2020-03-16

  本报讯(穆亮记者 贾春华 宋勐)2020年3月11日,南岔县晨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杨某某私自驾车去往外地后又返回家中,晨明派出所接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后,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并将违法嫌疑人杨某某传唤到晨明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调查,3月9日17时,南岔县晨明镇个体蔬菜店业主杨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决定,绕过晨明镇疫情防控检查站,搬开封路路障,私自驾驶货车到佳木斯市进货。次日下午,杨某某驾车载着购进的蔬菜、水果、大米、白面等货物返回晨明镇。后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查获。杨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场写出悔过书。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晨明派出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被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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