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氟化工行业倡议有奖举报ODS违法活动

点播: 2020-03-20

   近日,11家制冷剂生产企业联合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违法活动举报有奖的通知》,通知旨在建立举报渠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ODS的行为。此后,打击ODS非法使用除了官方生态环境部部署开展全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氟化工行业自身也多了一条民间打击办法。


氟化工



  关于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活动举报有奖的通知


  社会各界、环保人士、行业同仁: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CFC-11、CFC-12、HCFC-22、四氯化碳、HCFC-141b等产品是消耗臭氧层效应物质,在《蒙特利尔条约》框架下,我国已经开始实行配额管理,然而有些单位和个人漠视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生产、贸易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形象和行业秩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要全力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形成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我们11家生产企业决定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ODS等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全国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使用ODS等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1. 无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生产、使用许可证过期或超许可种类、数量以及其他从事非法生产、使用ODS活动的;

  2. 已被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涉ODS非法活动的;

  3. 非法销售、使用已淘汰ODS或混合物的;

  4.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ODS的;

  5. 涉ODS企业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销售、使用、经营、建设行为;

  6. 违法经营者和违法提供ODS原材料者。


  二、举报受理:举报人可通过24小时联合举报电话提供违法线索,联系人:赵先生,举报电话:13802907902。


  我们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漏。


  举报人也可通过电话、邮件、书信、来访等方式,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举报。


  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举报,举报人都应向赵先生索取兑奖密码(8位密码,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由受理人进行备案登记(附件)。


  三、举报奖励:所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5万,被举报单位被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措施或刑事处罚的,根据提供线索的完整度,给予20~50万奖励。


  举报线索联系人确认举报信息属实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须在30日内凭兑奖密码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权利。


  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并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如兑奖码或身份证号码)和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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