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举报有了奖励办法
点播: 2020-03-23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加大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净化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近日,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落实并查处,将分不同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可奖励5000元。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区域内经群众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案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包括:
(一)无证无照无资质或证照不符生产、经营成品油;
(二)无证无照无牌车辆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
(三)无资质擅自设立自用加油站点和加油设备设施(自备油罐、自备油库、撬装加油站、简易加油机等);
(四)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无票销售、变票销售等税收违法行为;
(五)山东省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中列明的其他行为;
(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举报电话为:12345、110
办法具体内容请登录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济南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