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太和县一镇党委书记获刑5年8个月 处罚金64万
点播: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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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监察网消息,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太和县清浅镇原党委书记赵玉华贪污、受贿一案,经太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赵玉华犯贪污罪、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4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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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被告人赵玉华利用其担任太和县清浅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9.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20年1月19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太和县清浅镇党委书记赵玉华以受贿罪、贪污罪提起公诉。
太和县清浅镇党委书记赵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