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业主举报小区物业经理贪污腐败问题,请检察反贪部门介入调查

点播: 2020-05-18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冶“中航阳光新苑”小区,位于龙华新区深圳北站新区大道与三石龙路交汇处,小区自2003年竣工入伙至今,一直由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小区的物业管理。多年来,小区物业仅在年底张贴一张简简单单年终总结账目,但细节不明,如糊涂帐。

2016年今年3月中旬,“中航阳光新苑”小区管理处——物业经理 郑中福 的小区消防改造、监控改造、停车场改造工程(注:前任物业经理李显星于2014年年9月也同样搞了一次这样的维修共用掉了30多万元)。这次新上任的物业经理又搞一次,且一次比一次钱多狠…,一个施工队56个民工模样的人突然进场对小区消防改造的管道进行施工刷红色的油漆。搞了一个星期。其它什么事情也没做,业主们到管理处问了消防改造维修了什么项目?有什么设备需要更换的?当时物业经理---郑中福 听到了,从他的办公室出来粗爆的回了一句,你们自己去现场看就行了。然后登起他的那双老鼠眼,象个凶恶的老虎一样。“当时我们业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随后有业主多次向管理处反映此事,希望能拿出施工方案、维修方案、施工队伍的资质文件、招投标结果、预算资金等。公示一下出来。让广大业主知情。。。

后来听说使用的是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我们广大业主缴交的)进行改造工程。该次工程预计费用为120多万元,广大业主认为物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便进场施工,这个施工队资质如何,花这么多钱修缮的账目明细等都没有公布。我们业主觉得里面有猫腻存在极大的利益输送的,请深圳市检察院王雁林检察长、李长林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安排反贪污局精干力量、联合宝安区检察院反贪局(詹先见检察长,龙华新区是功能区暂由宝安区检察院受理)早日介入反贪调查,铲除龙华新区民冶“中航阳光新苑”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腐败蚊子”及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民冶街道办城建科物业管理中心刘工,工作不作为、包庇、袒护“中航阳光新苑”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经理—郑中福存在的大量问题…。每年过年过节(五一、中秋、国庆、春节)都收受小区物业管理处给的2000元天虹购物卡的行为。以至工作长期的包庇、不作为。铲除腐败。谢谢!

一群正义的业主



1482123483289621.png

1482123485960638.jpg

1482123492854283.jpg

1482123496648038.png


 赞 4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26 23:29

都是你一个垃圾业主在唱戏吧,我看到郑经理到小区后做了好多实事,小区面貌大有改变,只是你要求管理处给你好处,管理处按原则办事,你怀恨在心,专做一些破坏的事吧,听说晚上经常有东本从你阳台扔下来,你心里最清白吧,人在做,天在看呀。

avatar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19 17:45

查处贪污犯--郑中福!!!!

avatar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19 17:42

强烈要求:中航物业拿出 招投标文件及结果

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民冶街道办城建科物业管理中心刘工 极不负责,包庇,收受好处。请纪检部门查处。

以至小区物业经理-郑中福 的问题多多。不处理。上报。

avatar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19 17:38

每个项目的费用都虚报价高了三倍价钱以上。

这些钱拿全给 物业经理-郑中福 贪污了。。。

还虚构项目,开票套取维修基金。

avatar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19 17:35

物业经理-郑中福,至少“搞走”了30万元。请检察院反贪局彻查!!!

avatar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19 14:59

严查物业经理--郑中福 贪污问题。

avatar

avatar

奥一网友   2016-12-19 14:58

请深圳市检察院(王雁林检察长、李长林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安排反贪污局精干力量、联合宝安区检察院反贪局(詹先见检察长,龙华新区是功能区暂由宝安区检察院受理)早日介入反贪调查...铲除腐败...

avatar

avatar

{{item.user_name}}   {{item.add_time}}

avatar

{{huifu.user_name}} {{huifu.add_time}}

avatar

上一篇:如何举报领导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怎么认定

下一篇:“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